看到留言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联系您
  • 标题
  • 电话*
  • 内容
提交
咨询留言
信仰法律 忠于客户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传播法律知识,树立行业典范​-
​​​​​13114348150

新闻资讯

News

李某诉动物园劳动合同纠纷案
来源: | 作者:law-摘星 | 发布时间: 2022-11-17 | 350 次浏览 | 分享到:
李某系动物园饲养员,工作为不定时工作制,实行APP打卡上下班。2021年1月至8月期间,动物园安排李某加班时长严重超过法定时长。2021年9月1日,李某上班期间感到身体不适,当日回家后于23:00因呼吸衰竭而亡。


案件解读:

无直接证据证明劳动者死亡原因是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所致的情况下,应综合劳动者加班时长认定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用人单位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责任。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本案中动物园长期安排李某加班,导致李某过劳而亡。李某死亡原因虽与动物园安排加班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动物园超出法律规定的工作期限安排李某加班,其主观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李某部分金额。